第144页(2/2)
手底下的小腹虽然的确有些弧度,但摸起来软软的。我沉下脸,擡手就捣了他一拳:「你怎么不干脆说我们孩子三岁了?」
满嘴胡言的燕朝歌躲开了,笑得直蹲了下去:「我就说是你胖了吧回来时老太太还真审问我是不是干了不明不白的事哈哈哈哈哈哈。」
——果然是唬我的。我松了口气,但同时又漫起来点不明不白的如鲠在喉,因为我笃定,燕朝歌不会娶我。
但要论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燕朝歌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追溯起来,我现存的记忆也只到那天,一觉醒来之后这陌生的小茅屋入目。把我吓一跳的是燕朝歌推门冲进来,手上拎着几串翠绿的糯米团子,十分熟络地大呼小叫:「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没有红小豆的了,这几日清明正好吃青团,你吃就吃不吃拉倒。」
或许是察觉到我神色有异,他仔细瞧了瞧我,「哎」的一声吐了个脏字:「你又把老子给忘了?没事没事,你等等我讲给你听。」
他似是真认真地想了想,然后道:「我燕朝歌,昆吾弟子……是你的恩人。」
事实上把我捡回来的并非燕朝歌,而是燕朝歌的奶奶,燕老太太。据老太太说,半年前我是倒在了门口,醒来什么都不记得,燕朝歌说隐约听见我说自己叫「枝青」还是「青枝」的,他就从此按「青枝」来叫了。
我知道自己很健忘,与其说是健忘,不如说,我的记忆力差到了家。被救之后,我不但常常忘记被嘱咐的事,还又有过两次直接忘干净,记忆清空的状况。燕朝歌咬着竹签笑,说早习惯了。
可我并不习惯。好在老太太说,我的病刚开始发作频繁,如今却渐渐少了,看来是要好。下了梯子来,燕朝歌把手中纸包抛给我,就去搬木梯归位。我撕开纸包,里面是几个裹着厚厚黄豆粉的糯米糍。
燕朝歌就这点好,会讨人开心,回来手从不空着。我咬着糯米糍回屋里去,老太太已经扎上了新绢花,喜不自禁,显然也对这个礼物很满意。
燕老太太曾是大户人家的闺女,本应该是配金钗的吧。我脑海中浮现出这么一句话。其实,燕家原本也是大户,可奈何到这一代只有燕朝歌一个独苗,又陡生变故,到头来只剩下老太太和燕朝歌。
燕朝歌长得差不多了,忽然一心想要学道,老太太拗不过,祖孙两人也就散尽家财,换得燕朝歌被昆吾宫收入门下。老太太年纪大了,无处可去,跟着他来这昆吾山脚下落户,这才继而救了我。
稍有一步之差,可能我就丧生荒野了。我正胡思乱想着,燕朝歌恰好也进屋来,我叫住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跟我去把枇杷收了,卖掉今年说不准还能搭个木屋起来。总住这草屋不是事。」
茅草容易潮,老太太腿脚本就不太好。燕朝歌嘴里答应着,乖乖跟我出门。
枇杷树是老太太自己栽的,移植过来第二年,已经挂果。我心想卖掉总能换些钱回来,雇几个木匠。树在后山,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走到,我随口和燕朝歌闲聊:「学道学得怎么样?」
燕朝歌轻轻笑了一声,答道:「着实不怎么样。说句不好听的,老子而今连剑是怎么拿的都还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