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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6章 应该去当刑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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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检察官张了张嘴,没出声。

「还有。」秦浩的声音冷了下来:「卷宗记载,杀人凶器是一把菜刀,为了抛尸,凶手准备了三条尿素袋。好,就算钱兴良真起了杀心,他一手拎着菜刀,一手攥着三条尿素袋,就这么明晃晃地拿在手里,于三花是瞎了吗?看不见?感觉不到危险?还乖乖跟着这么一个刚跟自己吵完架、拎着菜刀的男人,走八九公里到这片没人的小树林里来?」

一连三问,问得李检察官一愣一愣的,嘴唇动了半天,愣是一个字没憋出来。

夏英杰激动得脸都红了,拽着秦浩的胳膊甩了又甩:「老秦!你简直神了!你这本事当检察官,真是屈才了,你该去干刑警啊!」

李检察官愣了半晌,才从牙缝里憋出一句:「可是……可这些都只是你的推论。证据呢?」

秦浩望着他,忽然道:「李检,你们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  「这具尸体,根本就不是于三花呢?」

「胡说!」李检察官下意识就要反驳:「于三花的母亲亲口……」

话说到一半,他卡住了。

他仔细回忆卷宗里的记载——死者身份的认定,主要依据是于三花母亲的一口咬定。可她老人家的亲妹妹,前后辨认了两次,两次都没敢点头。家属内部的意见,从头到尾就没统一过。

李检察官后背,莫名地沁出一层薄汗。

可思来想去,他还是摇头:「不对。就算不是于三花,那死者是谁?证据呢?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

这个时代na技术在国内还没有普及,所以无法通过尸体的na比对确认死者身份,这也是这个案子凶手的高明之处,他故意把能够直接证明死者身份的头部藏起来,就是为了让公安机关无法确认死者身份,这也说明凶手对公安办案的思路十分了解,要么是刑满释放人员,要么就是干过刑侦相关的工作。

夏英杰眼珠一亮,一拍大腿:「有道理啊!普通人别说杀人分尸了,过年杀只鸡都哆嗦半天!钱兴良就是个靠编筐为生的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他怎么可能杀人分尸之后,还毫无波澜地跑回村里,跟人有说有笑地喝酒打牌?」

李检察官其实已经被说服了。但还是坚持把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

「李检。」秦浩提醒道:「让公安以下水村为圆心,方圆五公里为目标进行搜索,查一查最近这段时间,有没有跟于三花年龄、身高相仿的妇女失踪。应该会有收获。」

李检察官抓了抓脑袋:「为什么是五公里?」

秦浩道:「普通老百姓家里买不起小汽车、摩托车,农村连自行车都不多见。凶手拎着三条装满尸块的袋子抛尸,能走多远?一是不好拿;二是容易暴露。所以五公里,基本就是抛尸的极限距离。」  夏英杰皱了皱眉:「可是老秦,万一——凶手是故意把受害者约到很远的地方杀害,再抛尸的呢?」

「约到这儿?」秦浩朝四周一指:「下水村连公交车都不通,凶手要怎么把受害者带过来?」

「再说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讲,一个人作案,往往会选择自己最熟悉的地形。让他到一片完全不熟悉的区域作案,万一被人撞见,他连往哪儿跑都不知道。」

听完这一整套分析,李检察官算是彻底信服了,冲秦浩竖起大拇指:「小秦,我现在觉得小夏说得对,你真应该去干刑警。」

秦浩调侃道:「怎么,想把我赶走?怕我抢你功劳啊?」

「哪能呢……」李检察官老脸一红。

「行了,别说这些了。」秦浩擡头看了看天色,日头已经沉到树梢底下去了:「天都快黑了,赶紧回去吧,不然就得在这荒郊野外过夜了。」

李检察官顺着来路回望——五公里长的河滩,枯黄的芦苇荡一直铺到天边。

他顿时双脚发软,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叹:「早知道……早知道就该把车开到河堤上的……」

……

转过天,一上班,李检察官就蹬着自行车直奔县公安局刑警队,把秦浩的分析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刑警队长越听,后背就直冒冷汗。  他不敢怠慢,当天就调了人手,撒出去排查。

三天后,终于有了消息。

下水村两公里外的刘家坳,有个名叫刘阿秀的妇女,失踪时间跟于三花的案子完全吻合,跟于三花年龄、身高体型都差不多。

刑警队立即把刘阿秀的丈夫找来认尸。

那汉子在停尸房里只看了一眼那双脚,当场就跪了,嚎啕大哭:「是我老婆!这是我老婆啊!」

「我老婆前年下地干活,一锄头下去不小心把右脚小脚趾切掉了一块……这个痕迹,她化成灰我都认得,不会错的!」

刑警队长仔细一看,还真是右脚小脚趾缺失了一块,不过已经是陈年老伤,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刑警队长当场脸就白了。

他赶紧又把于三花的母亲和两个妹妹请来对峙。老太太到了停尸房,还是一口咬定,这就是我闺女,我这当娘的还能认错?

倒是于三花的妹妹,支支吾吾了半天,红着脸说:「娘……咱、咱们当时不是也觉怪嘛,姐的脚上啥时候有过伤?我们几个还寻思着,是不是尸体泡在水里泡久了,让鱼给啃的……」

一句话,把刑警队长最后一点侥幸啃没了。

刑警队当即倾向于死者是刘阿秀,连夜排查刘阿秀的社会关系。这一查,还真查出来了——刘阿秀在外面有个姘头,早年间因为盗窃蹲过四年大狱,放出来还不到半年!  刑满释放人员,熟悉公安办案流程,符合!

立即缉拿!

那人被抓回来,还没等上手段,一看刑警队这阵仗就慌了,审了不到两个小时,全招了——人是他杀的,也是他分的尸,头就埋在自家后山一棵老槐树底下。

至于原因嘛,无非就是刘阿秀不愿意继续跟他保持不正当关系,想要回归家庭,结果彻底激怒了姘头。

刑警连夜去挖,铁锹下去三尺,一颗头颅重见天日。

案子破了。

可公安局里,却是一片愁云惨雾,比案子没破的时候还沉闷。

这案子破得,跟他们刑警队没有半点关系。要不是检察院拦了这一道,这会儿判决书都该下来了,钱兴良,弄不好已经被判了死刑,押赴刑场。

真到那一步,错杀的帽子扣下来,公检法所有参与这个案子的人,一个都别想跑。

队长蹲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宿的烟。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悬在所有人头顶——

死者是刘阿秀,那于三花呢?  活生生一个大活人,去哪儿了?

……

同样郁闷的,还有法院的梅芳。

她在刑庭熬了三年,好不容易分到手一桩全县轰动的大案子,,结果开庭前三天,检察院一纸撤诉,案子没了。

三年的媳妇,眼看要熬成婆,锅被人端了。

梅芳憋了一肚子的火,全撒在了夏英杰身上。在她看来,要不是这个多管闲事的助理上蹿下跳,案子能黄吗?

夏英杰可不惯着她。

「梅法官,我就问您一个问题。在您看来,是案子重要,还是钱兴良的清白和性命重要?」

「您有没有想过,这个案子要是按原样开了庭,因为您的一意孤行,错判了、误判了,一个无辜的人被枪毙,一个家庭就这么塌了。这个责任,您担得起吗?」

一连串的话砸下来,梅芳被怼得哑口无言,胸口起伏了半天,愣是一个字没吐出来。

夏英杰也没打算跟她再耗下去,转身就走,直接敲开了院长的门,要求调离梅芳的审判庭。

院长起初不肯,好说歹说,夏英杰就一句话:「要么调,要么我辞职。」  院长拗不过,最终只能点头,把夏英杰调给了别的法官当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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