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三章 换弱拍(1/2)
朱标回头,只见三个圈的人都在动:最内圈的老匠人迈着四方步,每一步都踩在鼓点的重音上。
中间圈的口吃学子则像在躲雨,脚步轻快地跳过弱音;最外圈的货郎们最有趣,他们两两结伴,一人踩强音时另一人必踩弱音,竟在走一种奇怪的「双人舞」。
「王爷!」白榆突然指着墙头,「又有人翻墙!」
这次翻进来的是个穿绸衫的胖子,落地时摔了个狗啃泥,怀里的银锭滚了满地。
「我……我是来捐钱的!」他慌忙去捡银子,「听说这儿教人走路?我出五百两,求王爷收我当学生!」
朱瀚蹲下身,拾起一块银锭在手里掂了掂:「你走路时,左脚比右脚重半两。」
胖子愣住:「您……您怎么知道?」
「因为这块银子,」朱瀚将银锭抛回他怀里,「在你左兜里装了三个月,右兜里的却只装了一个月。」
他起身拍拍手,「白簪,把银子收进库房,人请出去。」
「王爷!」胖子急了,「我真心想学!」
「真心?」朱瀚指了指正在敲鼓的朱标,「你若能像他那样,闭着眼走出一条直线,我便收你。」
胖子踉跄着闭上眼,刚迈出两步就撞上了槐树。
他揉着额头正要再试,忽然听见一阵清脆的巴掌声——竟是那口吃学子站在他面前,一边鼓掌一边大声说:「好!好!」
虽然每个字都磕磕绊绊,却说得格外响亮。
「你……」胖子瞪大眼睛,「你不口吃了?」
学子咧嘴一笑,露出两颗虎牙:「收、收得回,说、说得出。」
日头升到头顶时,朱瀚宣布休息。
众人散去后,他独自走到鼓前,手指轻轻抚过鼓面。
鼓皮上有一道明显的裂痕,是昨日那个青年敲出来的。
「王爷。」缪行端着茶碗过来,「那几个鼓手还在门外等着,说想拜师。」
「让他们进来。」朱瀚接过茶碗,「不过拜的不是我,是鼓。」
青年们被领进院子时,个个忐忑不安。
他们原以为会见到什么世外高人,却见朱瀚正蹲在鼓前,手里拿着一把糯米粉。
「看好了。」他将糯米粉均匀地撒在鼓面上,「鼓皮绷得越紧,声音传得越远;但绷得太紧,就会像这样——」
他突然用鼓槌猛敲一下,鼓面「嘭」地裂开,糯米粉像雪花般飞溅。
青年们惊呼出声,朱瀚却慢条斯理地伸手进鼓腔,摸出一块松动的鼓钉:「鼓钉是骨,鼓皮是肉,糯米粉是血。三者缺一,鼓便死了。」
他擡头看向为首的青年,「你昨日敲鼓时,心里在想什么?」
青年脸色发白:「想……想让王爷注意到我。」
「所以你的鼓声里全是杂念。」朱瀚站起身,「真正的鼓手,敲的是自己的心跳。」
他将鼓槌递给青年,「再试一次,这次只想一件事——让鼓皮和你的掌心贴得更紧。」
青年接过鼓槌,深吸一口气。
这一次,他的动作明显慢了下来,每一下都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
鼓声起初微弱,渐渐变得沉稳,最后竟与朱标敲出的节奏隐隐呼应。
「好。」朱瀚点头,「从今日起,你们每日未时来此练鼓。不过有个规矩——」
他突然扬手,鼓槌「嗖」地飞向墙头,将一只正要偷吃的野猫吓得炸毛,「练鼓时,不许想任何与鼓无关的事。」
午后下起小雨,朱标抱着木牌来找朱瀚时,见他正站在廊下看雨打槐叶。
「皇叔,」他将木牌递过去,「牌背的话都写好了,您看看行不行?」
朱瀚接过木牌,第一块上写着「站时不怨,走时不争,收时不拖」——是老人的字迹,苍劲有力。
第二块是「慢也算赢」,字迹歪歪扭扭,却透着股稚气。
第三块写着「你不是路障,他也不是风」,第四块是「心火不熄」,最后一块却只有两个字:「听风」。
「『听风』?」朱瀚挑眉,「谁写的?」
「是……」朱标犹豫了一下,「是那个口吃学子。他说昨夜躺在床上,听见风穿过窗棂的声音,忽然就明白了什么叫『收得回』。」
朱瀚沉默片刻,将木牌翻过来。
每块牌的正面都刻着「站、走、收」三个字,字体却各不相同:老人的字像山,学子的字像竹,孩子的字像云,货郎的字像路,而最后一块「听风」的背面,竟刻着一只振翅的鹤。
「好。」他将木牌还给朱标,「明日把这些牌挂在院门两边,不过……」他忽然压低声音,「挂的时候,让白榆去。」
朱标一愣:「为何?」
朱瀚但笑不语。
「王爷,」白簪匆匆跑来,「太学那边来了人,说想借几块木牌去展览……」
「不借。」朱瀚正在教孩子们编草鞋,「告诉他们,想看就来旧学府,站在雨里看。」
白簪愣住:「雨里?」
「对。」朱瀚拿起一根草绳,「这些字,要淋过雨、晒过太阳、被人踩过泥,才算是活字。」
他突然擡头看向朱标,「标儿,你去把那面旧鼓搬到院门口。」
朱标依言而行。当鼓被放在木牌下方时,人群里忽然有人喊:「我认得这面鼓!昨日有个胖子想捐钱,被王爷赶出去了!」
「不是赶。」朱瀚走到鼓前,「是让他明白,有些东西,钱买不来。」
他拿起鼓槌,「今日我敲三下,能跟着节奏走出直线的人,可以进院学半个时辰。」
鼓声响起时,雨下得更大了。
可奇怪的是,没有人躲雨——他们盯着朱瀚的脚步,盯着木牌上的字,甚至盯着自己鞋尖上的水珠。
当第三声鼓落时,竟有十几个人同时迈出了第一步。
他们走得歪歪扭扭,却都死死盯着前方,彷佛那里有什么无形的线在牵引。
「王爷!」白榆突然指着人群,「那个胖子也在!」
朱瀚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果然见那个穿绸衫的胖子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他的绸衫早已湿透,头发贴在脸上,可每一步都迈得格外认真。
当他在朱瀚面前站定时,左脚果然比右脚重了半两——不是因为银子,而是因为泥水。
「你叫什么?」朱瀚问。
「王、王福。」胖子喘着粗气,「王爷,我……我走直线了!」
「还不够直。」朱瀚将鼓槌塞进他手里,「敲鼓。」
王福愣住:「我……我不会……」
「跟着你的心跳敲。」朱瀚退后一步,「就像走路一样。」
王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第一下敲在鼓边,第二下敲在鼓心,第三下却敲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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