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大秦:布衣皇帝 > 第二十八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第二十八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1/2)

目录

奋起身。

愤愤不平道。

「令史,你不公。」

「我跟秦落衡都是见义勇为,我还是正面跟隶臣对抗,凭什么秦落衡是赏二甲,我却什么都没有,你这判决有问题。」

「我不服!」

「我也要乞鞫!」

阆也高声道:

「令史,我也不服。」

「我只是嘴上说了几句,并没有实际参与这次谋害,为什么你要判我为『与谋』,我这明明是『不援』。」

「你这判的有问题!」

讲也道:

「令史,我莫非是记错了?」

「我并不是跟『敢』一样直接逃走,我选择的是先行离开,然后去报官,我明明对乙施加了援手,为什么你还判我为『不援?』」

「你这个判决明显有失公允。」

「我要乞鞫!」

室内争吵声不断。

他们大多都认为令史昌对自己的判决不公,想要乞鞫。

『乞鞫』又叫『覆讯』。

相当于后世的再审,也就是你认为判决不公时,可以请求更高一级的司法部门,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

《法律问答》规定:『以乞鞫及为人乞鞫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犹听也?狱断乃听之。』

见众人群情激奋,令史昌叩了叩案几。

「肃静。」

「不公,何来不公?」

「还记得我上课前说了什么?」

「这个狱衙演练其实漏洞百出,但那些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次判罚,将直接告诉你们一件事。」

「何为大秦的立法之基!」

「现在我就来告诉你们,为何为这么判罚。」

令史昌神色肃然。

他低眉耷眼的看向奋,随后蹙了蹙眉,似乎忘了什么,良久,才想起来,「年纪大了,记不住事了。」

「你是奋吧。」

「你方才说判决有问题。」

「你说你也是见义勇为,为何没得到官府的嘉赏。」

「我先为你释疑。」

「因为你的鞫并不是那个。」

「你的鞫是这,鞫曰:『甲害乙与奋于野,审。』」

「你已经死了!」

「你非是见义勇为者,而是同样的被害者。」

「这次官府判决,本就是在为你和乙惩治凶手,自古以来,何曾有过给被害者另行奖赏一说?」

听完令史昌的解释,四周传来阵阵哄笑声。

奋更是涨红了脸。

恨不得当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令史昌看向讲、赐等几名史子,「那些因害怕直接逃跑的人,对这个判罚并没有异议,你们有异议,是因为认为自己虽然也跑了,但后面去报了官,因而不算『不援』,对吗?」

讲、赐等人起身。

辩解道:

「我们自知敌不过对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因而才选择先行离开,离去后也去报了官,史子不懂,为何这也会受罚?」

「请令史替我等解惑。」

令史昌微微额首。

他并没有急着解惑,而是看向了那两名儒生,缓缓道:「你们也认为判决不公?」

文昭、沈顺起身道:

「回令史。」

「我们的回答跟其他人都不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