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漫同人 > 浴火之龙「沙罗曼达」的网络炎上事件簿 > 第一卷 窃梦者

第一卷 窃梦者(1/2)

目录

——我作了一个这样的梦。

我在动物园里面。不过,待在笼子内侧的,全都是人类。

因失言而引起轩然大波的政治家。因奇特的言行举止而在脱口秀节目中成为焦点话题的艺人。言论引发炎上的次文化评论家。上个星期因为擅自跑到车站铁轨上而被逮捕的铁路摄影师。刻意准备一堆食物拍照,但拍完照后却没有吃掉而是全部丢弃,因此引来批评声浪的知名Instagram网美。「杀人荞麦面店」平岛源造。在脱口秀节目中负责评论的火箱香里奈。

因为几乎每天都会看到,所以我知道这些人,但和他们完全不认识。

除了我以外,这座动物园里也有其他游客。他们以自拍棒、架设在三脚架上头的单眼相机拍摄笼子里的景象。我边嚼着向附近摊贩买来的吉拿棒,边在园内闲逛。

「我那番发言没有歧视的意思。」「你也是那些家伙派来的吗?看我告死你!我会揭穿仙女座星人的阴谋!」「这个作品跟最近的动画不一样,很有故事性呢。」「既然有买车票,我就是乘客吧!你们这样对待乘客是什么意思!」——令人厌烦的发言不断从笼子内侧传来。因为这不是清醒梦,我就算不愿意,仍得站在那观察这些人不可。

最后的笼子外头没有设置解说看板。不同于其他笼子,也没有听到像是怒吼的声音。我不自觉地探头朝那个笼子里望——

出现在里头的是我。像汉尼拔·莱克特医生那样,被迫穿上拘束衣、戴上口塞的我自己。

一名穿着连身工作服的饲育员取下我的口塞,我咧齿一笑。

「欢迎光临,这里是伦戈米尼亚德。暴风之王打造的繁星方舟。恭喜你被选中做为遗传后世的人类样本。」

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啊啊,要来了。火龙就要来灼烧一切。生着七颗头和十只角的巨大红龙,想必会把那些异教徒和冒牌预言家,扔进硫磺与火焰的坩埚里吧。」

——我不经意地仰头望向天空。

如同那名饲育员所说,上空有一头巨大的龙遨翔着。它生着七颗头、十只角——不过身体并不是红色,而是黑色。

龙的喉头开始膨胀,泛出红色光芒。接着,火焰从它口中溢出,喷向地面——

「恭喜。龙的火焰不会蔓延到这里来。唯独被龙选中的人可以逃过这场浩劫。」

虽然火焰没有延烧过来,但在空中闪烁着鲜红光芒的火星仍不断飘落。若说在极寒地带纷落的冰晶是钻石尘的话,这些火星就是红宝石尘了。宛如鸽血那样的鲜红色泽。

「是阿尔法,同时也是奥米加的存在,会将这一切灼烧殆尽,并在毁灭之后开创一个新世界。寻找火中之龙吧。只有龙能够拯救你的灵魂。」

虽然是个让人不怎么舒服的梦,但我倒也不至于太悲观。我原本就不太相信解梦什么的,或许只是自己过度热衷于社群网络游戏而受影响吧。课金还是克制一点好了。

我原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但隔天收到朋友这样的一封来信。

『莉莉,这个网站很不妙喔。』

上头附了一段网址。我没想太多就点进去。那是一个名为「Dream In Darkness」的网站,全黑背景加上雪花纷飞的底图,感觉是以前流行的设计。是走怀旧路线的恶作剧网站吗?

然而,点进网志的链接后,我震惊到心脏几乎发疼的程度。

暴风之王伦戈米尼亚徳所打造的方舟。牢笼里头是罪人们。必须流传至后世的人类样本。罪人有七个。我是第八个。牢笼外头的人类全都会被龙的火焔呑噬。有着七颗头和十只角的大巴比伦(Mother Harlot)朝各处吐火,降下宛如鸽血红宝石那样闪烁的火星,给予我祝福。

文章标示的时间戳,是我作了动物园的梦的隔天。

不管怎么看,内文描述的就是我的梦境。

我以颤抖的指尖操作鼠标,点开上一篇文章浏览。

『我在洗脸的时候,不小心把眼睛和鼻子也一并洗掉了。急急忙忙去看医生,医生却把鲜奶油和水果装饰的蛋糕焊接在我的脸上,用以取代五官。』

『我和母亲坐在小船上,在暴风雨肆虐的海面漂流。最后抵达了一座岛屿,却发现那里是蛞蝓王国。我们身为荣誉蛞蝓人被颁发了贵族称号。』

『我突然必须收集五百只萤火虫,但大家都拿枪射它们,所以萤火虫全都被打得粉碎。』

——这些全都是我作过的梦。全都是。网站上的三十三篇文章里头叙述的场景,我全都记得。

这个网站的管理人叫作「旭怪真」。我查看了他的电子信箱,但并没有印象。

友人的电子邮件还这么写道:

『再这样下去,一切都会被偷走耶。』

我是个普通人。普通的一般行政庶务类派遣员工,会在自己的网志上张贴一些二次创作的作品,也会玩一些社群网络游戏,就只是这样罢了。是个并不特别值得褒奖,也没有理由被贬低的普通人。

——「旭怪真」夺走了我的梦境。这样的他……

究竟想做什么?

难道……

难道他以为,只要偷走我作过的每个梦,就能够得到我的一切吗?

***

我是个很单纯的人。既然跟坐轮椅的人变得要好,就认为自己该学习一些相关知识。我想人类需要这种心灵层面的活动。

幸好在这个现代,就算不出门去图书馆,也有电子书APP这种文明利器可以使用。只要以疾病名称搜索一下,就能看到罕病患者的自传排山倒海地涌现。我从其中挑选出一本,然后下载。

《恸哭─小绫十四岁的那晚─》

因为作者是病患的母亲,所以或许不能说是自传。我记得这部作品多年前还翻拍成电影。作者火箱香里奈是一名演艺圈的评论家,举凡专栏写作、作词、文案撰写、教育评论等工作都有涉及。

儿子十四歳那年,我们发现他有着无法以双腿自行站立和行走的身体。

这部著作以这句令人印象深刻的叙述起头。火箱绫月,暱称小绫的病患,直到升上国中二年级之前,都是个喜欢踢足球的活泼少年。某天,他因为脚痛而前往骨科看诊。原本以为只是单纯的肌肉酸痛或生长痛,情况却往可疑的方向发展。小绫被转介到大学的附设医院接受基因诊断,然后得知自己罹患了肌肉无力的一种罕见疾病。这种疾病的症状因人而异,但随着病情恶化,最后基本上都会陷入长期卧床的状态,因为呼吸肌无力而戴上人工呼吸器,变得连话都没办法说。更糟糕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心跳停止。

即使马上施以类固醇治疗,小绫的病情仍在几个月内迅速恶化,终究变得无法再次站立,只能以轮椅代步。某天晚上,小绫离开家后,就没有再回来。他的母亲拼命地寻找儿子,结果在小绫年幼时全家一起旅行造访过,满载回忆的海边发现了他。看到母亲哭着对自己说:「没能生一个健康的身体给你,真的很对不起。」小绫以毅然的态度说道:

「妈,我跟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喔。」

到头来,恸哭的人不是小绫,而是他的母亲。

噢,我也出乎意料地哭了。哭到连自己都有点畏惧的程度。是因为太累了吗?接着,我又不小心在拍卖网站买了附特典访谈CD的二手精装版实体书,然后在视频串流平台买了电影版。

小绫本人是一名面貌姣好的美少年,他似乎没有马上陷入卧床状态,而是靠轮椅生活了好一阵子。进入演艺圈的他,曾经参加慈善节目、机智问答节目、美食节目,也曾前往小学采访,最后甚至以足球记者的身份前往伦敦,不知为何还与将棋的棋士对谈。因为网络上可以搜索到很多相关内容,我还找到了片名为《小绫十四岁》的纪录片。

——根据非官方的粉丝网站的说法,在那之后小绫没有选择进入特殊学校,而是到校区内设有轮椅专用斜坡的普通高中就读,最后还考上一间不错的大学,好像也交到女朋友。现在已退出演艺圈,成为一名普通的上班族。这结局倒是令人跌破眼镜。

我躺在床上,边哭边把最后一幕重看一次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很不巧的,来电者是奥米加。总觉得,要是被奥米加发现我为了这种作品哭得稀里哗啦,他八成会觉得很可笑。我连忙抽了一张卫生纸把鼻涕擤干净,然后才接起电话。幸好我们不是会用视频聊天的交情。

「喂?」

『你现在有空吗?』

「呃,有是有啦。」

因为今天休假,所以我看电子书看到哭个不停。若是有工作的日子,我可不会做出这种疯狂的行径。

『请帮帮我吧。我现在有生命危险。』

奥米加的嗓

音听起来异常认真。

来到位于钓鱼场后方的三宅家后,理世在走廊上握着玩具枪,把打印出标靶图样的纸张贴在纸箱上,用这个来玩打靶游戏。这把巨大且色彩鲜艳的塑料玩具枪,会喷射出黄色海绵材质的子弹,是就算被打到也完全不会痛的那种子弹。

「奥米加先生呢?」

「在房里。」

理世朝我招招手。这时,打着呵欠的小樱从楼梯上走下来。

「咦,大叔跟老师讨救兵了吗?」

「他说他有生命危险。」

「嗯,确实是有生命危险没错啦。」

我们三人一起朝宅邸深处走去——总觉得好像听到了令人怀念的声音。让人回想起音乐课的声音。

奥米加的房门采拉门设计,一旁的墙面上装设了像是医院手术室外头那种长方形警示灯,一盏红色、一盏黄色共两盏。写着「救命啊!」的红色警示灯是点亮的状态,有如警车上头的红色警示灯那样,一边回转一边发光。

「这两盏灯,红色代表求救,黄色则代表『我在大便,不准进来』的意思。如果两盏灯都是熄灭的状态,敲敲门就可以进去了。要是把门锁上,大叔就没办法自己从房里出来,所以他不会锁门。」

小樱这么替我说明。感觉下了不少功夫呢。但比起这个……

「是我的错觉吗,好像听到了旋律很活泼的曲调?」

「哎呀~人家觉得一点都不活泼呢。」

虽然小樱这么说,但这首歌很明显是〈中华料理〉嘛。虽然年代有点久远,但大学时代的某个朋友去卡拉OK唱歌时,必定会点这首歌。歌词单纯地在描述想约「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暧昧对象去品尝中华料理。是一首纯真无邪的情歌。

拉开大门后,我看到奥米加倚着床沿坐在地上,弯起一只脚吹奏着口琴,而且吹得很不错。

此外,不同于平常那种宛如男公关,或说是黑道分子的高调打扮,他披着一袭像是商业旅馆提供的那种布料单薄、钮扣设计的褐色长袍,一头长发则是用发圈随意扎起……感觉是在自己房间放松的状态?实在不知道该怎么下评语。

「……你不是说自己有生命危险吗?」

听到我这么问,奥米加将双唇抽离口琴。

「我确实有生命危险啊。你看不出来吗?」

「看起来只是在悠闲地吹奏口琴而已。」

「一个大男人,在没有吉他伴奏的情况下,只用一只口琴孤单地吹奏山崎将义的歌曲——请你将这光景视为相当严重的状况吧。」

「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

除了这副邋遢的打扮以外,奥米加有吹奏口琴这样的兴趣也让我感到几分意外。因为,我原本觉得口琴是小学生才会玩的乐器。说到在电视上吹口琴的人,我只会联想到噜噜米的阿金而已。至于山崎将义的歌,如果是〈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的话,就会让我觉得事态比较严重了。

房里放着一张King size的特大床铺和有着夸张造型扶手的踏阶、一张木纹椅子、手动式轮椅。床上则有像是奥米加房间会有的小桌子,桌上摆有笔记型电脑、轨迹球鼠标、只有单侧附扶手的和室椅、全身镜、小型冰箱、上头印着大大动画美少女图案的抱枕、平板电脑、零食的空包装袋,不知为何还有一根锗元素美颜按摩滚轮棒,东西散乱在各处。挂在墙上的液晶电视也调整成可以躺在床上观看的角度。椅子和轮椅都紧贴在床边,只要通过一块黑色的移位板辅助,就能从床上顺利坐上去。

「这个,你看这个。」

奥米加指着踏阶对我说。这座上头有着奶油色扶手的小型踏阶,中间那阶破了一个大洞。

「刚才从床上摔下来的时候,我原本想从这座踏阶爬回床上,却把它压坏了,还一屁股陷进去,差点就没命了呢。通过小樱和理世的协助,我好不容易逃脱在和踏阶合体的状态下死去的命运。但光凭这两个孩子的力量,还是无法将我搀扶回床上。毕竟我是个体重六十公斤的成年男性嘛。平常固定会委托的居家照服员今天休假,就算对方可以过来也会是三个小时之后的事情。再这样下去的话,我就得半永久地坐在地板上过日子了。这种情况下,我所能做的也只有吹奏口琴。」

「那么,你要我怎么做?」

「我没办法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请你把我背到床上吧。我的侧腹很怕痒,所以不太想让不得要领的人碰触身体。请你背对着我蹲下,我有力气伸手抓住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可以用公主抱的方式。」

「知道了,我背你吧。」

「我会紧紧抓住你,但也要请你确实托住我的两只大腿,不然还是会背不起来。啊,在正式来之前,要做点热身运动吗?伸展运动或印度式深蹲之类的。」

因此我稍微做了一下伸展运动后,在小樱的协助下,试着将奥米加背到床上。虽然跟想像中不太一样,但这也是助人的行为。不过我平常没什么在运动,所以要背起一名六十公斤的成年男性,其实也挺吃力的。幸好,只有腰椎发出一些声响就解决了。

「啊啊,得救了。老师,太谢谢你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呃,毕竟有困难的时候,就要互相帮助嘛……」

还好最后有顺利将奥米加扛到床上,我才得以用这种制式发言回应他。要是连我都闪到腰,可就糗大了呢。正当我开始思考接下来该何去何从的时候——

拉门被打开一条缝,还有一只类似贞子的眼睛在窥探房内,让我吓了一大跳。

「那、那个……」

在我发出吃惊的嗓音后,拉门阖上了。小樱转过头来。

「校对姐~这样很吓人,你好歹大方露个脸吧?」

——太好了,看来不是灵异现象,而是活生生的人。一旁的奥米加有些尴尬地搔搔头。

「呃~她是这里同居人之一的『校对姐』。在网络上以『夏色银币』的笔名撰写奇幻小说。」

「同居人?」

「这整栋建筑物都是分租雅房。毕竟我、小樱和理世都是很难独力生活的人。理世也就算了,倘若没有成年女性同住的话,没人愿意让女高中生入住只有男房客的屋子吧?这里的二楼是女性专用楼层,还请老师你不要闯入喔……校对姐很擅长做家事,但没有足以支撑我的体重的力气,此外她还有社交恐惧症的倾向。」

「坊间那些自称有沟通障碍的人,程度完全不能跟校对姐同日而语。她只能用LINE贴图,或是通过让大叔外包代为发言的方式,来跟其他人对话。因为这栋屋子里只有两个女生,所以跟人家碰面的机会也最多,但她总是会逃跑躲起来呢。」

「这是双赢的局面啊。因为我比一般人还聒噪三倍,所以可以填补校对姐不足的部分。取而代之的是,我会委托她煮饭,偶尔也会请她打扫。照服员主要的工作,是每两天来协助我洗澡一次。打扫、丢垃圾和洗衣服的工作,则是由小樱和理世轮流分担。」

「真是辛苦呢。」

「在『沙罗曼达』,身心健全的人可是不存在的喔。」

「大叔,你也差不多该妥协,在这个房间里安装电动悬吊式移位机吧?不是会有补助金吗?」

「我现在还可以坐着用移位板移动嘛。而且真的发生这种意外的时候,原本找玛莉帮忙就好了。」

「玛莉最近都没回来耶。这样分租雅房有意义吗?」

「就算不在,家里也还是能维持整洁的状态。从这点来看,玛莉反而可以说是最懂得享受分租雅房的优点的人呢。」

终于能暂时放心了。我这么想着,坐在床沿的椅子上稍做休息。这时一阵门铃声传来,原本瘫坐在床上的和室椅上放松的奥米加,表情瞬间变得紧绷。

「该不会已经三点了吧?」

「不是该不会,确实已经三点了。」

「有客人跟我约好三点要过来呢!糟糕!我没办法以这副德行见人啊!」

奥米加发出惨叫。确实,对于注重穿着打扮的他而言,感觉只比全裸好一点的睡袍再加上发圈的这副模样,太不像话了,但——

「那我不算人吗?」

他的说词让我有点在意。

「老师是我的朋友对吧?」

「我觉得『是你的朋友』跟『是人类』,应该是可以同时成立的。」

「总之!呃,老师!请你跟小樱先去招呼一下吧,拜托了!我会以超高速换好衣服,你们帮忙争取时间!理世,替我准备甲种战斗用装备!」

「一百圆。」

「你说的争取时间是……」

「毕竟要对方再三复述自己的问题实在太可怜了。在我出现之

前,请尽量避免进入正题!」

……还真的是要争取时间呢。

「好啦,走吧,老师。人家也不想看大叔更衣的场面。」

既然小樱也这么说,那就没办法了。我跟着起身的时候——

「老师,你刚才坐的那张椅子是便盆椅,还是不要坐太久比较好喔。」

被告知了一个震撼无比的事实。

客人是一名还很年轻的女性。女大学生?女高中生?看起来年纪或许跟小樱不相上下。她将一头长发绑成两束麻花辫,戴着眼镜,身穿一袭格子衬衫和牛仔裤,看起来稍嫌土气。

「你、你就是奥米加先生吗?我是之前用LINE跟你联系的『暗深莉莉』。」

看到她紧张的模样,我也跟着有些坐立不安。

「不,我是电脑教室的老师……负责指导不会操作电脑的人。奥米加现在在换衣服。因为他是个很讲究穿着打扮的人,所以……请先在这里稍待片刻。」

我领着她走到客人用的皮质沙发旁。小樱端来一只装着麦茶的杯子,放在她面前。我找来一张小板凳,在她的对面坐下。

「如同在LINE上面说过的,我现在非常困扰。」

「莉莉」小姐连麦茶都不喝,马上打算切入正题,让我有些伤脑筋。

「请等一下。在奥米加过来之前,请你先不要进入正题。要是让你一直复述一样的话,我们也不太好意思。」

「那么,你是……」

「刚才也说过了,我只是个电脑教室的老师……因为这里也经常有不懂得电脑使用方法的客人造访,所以……」

唉唉,真让人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我的问题可不是不懂得如何使用电脑这种程度的事!」

「我明白。毕竟你都来找奥米加商量了,我非常能够明白。」

是闹得很严重的网络炎上?以报复为目的散播裸露情色照?又或是网络跟踪狂?网络上的问题根本不胜枚举。

「我的梦境被人偷走了!」

——「莉莉」小姐的烦恼,轻而易举地超越了我的想像。

……最后,奥米加穿着鲜黄色的衬衫和黑色长裤、搭配银色领带、外头罩上一件红色西装外套、坐着轮椅登场时,已经是十二分钟后的事情。红色的西装外套……你是鲁邦三世吗?我比较喜欢绿色外套的版本耶。既然这样,你里面应该要搭配黑色衬衫才对啊。

「你好,我是从举凡五花八门实况Jupiter(注)到NIFTY-Serve(注)、虚拟货币、LINE霸凌、恶质推主、群众募资计划、病毒式媒体、下次再买清单、P2P、妄想系推特、集训宿舍、S县月宫事件等等,只要是网络的事情,都能确实对应的疑难杂症咨询所『沙罗曼达』的所长奥米加!」

注:Jupiter2ch的讨论板之一。

注:NIFTY-Serve接口类似BBS的讨论站,已结束营运。

听到奥米加一如往常地道出八成是事前想好的夸张自我介绍,并目睹他一身抢眼的打扮,「莉莉」小姐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僵硬。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真想告诉她,这个人直到刚刚都还穿着睡衣、坐在地上吹口琴呢。

「你就是『莉莉』小姐对吧!你想必已经亲眼见证过地狱的模样,那么请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咦……那个,刚才说给这位老师听之后,我已经觉得很舒畅了。因为父母和朋友都只会说『发生这种事是你的错』,完全无法体谅我的感受呢。」

听到「莉莉」小姐像是委婉拒绝的发言后,这次换成奥米加的表情僵住……抱歉。我抵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所以就听她说完来龙去脉了。对不起。

「所以我才请你先过来拖时间的嘛,老师!」

「呃,因为『莉莉』小姐的经历实在太有趣……我是说让人深感兴趣,所以忍不住就……」

「『莉莉』小姐!就算把事情说给老师听,也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喔!可不能因此就感到全身舒畅啊!我们来掏掘地狱尽头的尽头吧!一起把网络灼热地狱里的岩浆抽干吧!」

你也觉得很有趣而兴致满满不是吗……不对,这个人本来就是闲到会到处栽进网络炎上事件,秉持「如果在扰乱局面的同时不知不觉帮助到他人,然后又受到感谢的话,就算是赚到了」这种想法的怪人罢了。只是想要在网络地狱事件最前线享受个中乐趣的变态罢了。不知道该说是守序邪恶还是混乱善良,总之他不是什么好人。面对会让正派人士移开目光、普通人在一旁火上加油的网络大炎上事件,他却喜欢主动栽进去,这种人不可能不是变态。

「确实根据之前的LINE对话,你说自己用来记录梦境的网志内容全数被人抄袭,是吗?」

——你这不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吗?

「莉莉」小姐从她的托特包里取出一叠以长尾夹夹住的复印纸。

「这边是我的梦境日记,这边则是抄袭的内容。」

「请让我拜读一下。」

奥米加接过那叠纸张,开始一张张做比较。一边是「深沉黑夜下的梦境」,另一边则是「Dream In Darkness」。虽然正确的文法应该是「Dream In The Darkness」才对,但这种小错误反而给人可爱的感觉。我刚才也读过了。

6月12日梦爬楼梯走上高塔最顶层之后发现那里盛开着水晶花必须采三朵花回去找母亲不可一朵给母亲一朵给父亲最后一朵给史蒂芬可是水晶花上头长满荆棘毎摘一朵花就让我满手鲜血一旁的蓝色青蛙开口嘲笑这样的我

……该怎么说呢,好梦幻的诗啊。感觉是只有十几岁的少女可以被容许写出来的作品。要是我把它朗读出来,应该会挨揍吧。这是张贴在「深沉黑夜下的梦境」的内容。至于「Dream In Darkness」——

6月13日爬楼梯的梦。在高塔上有着开满水晶的花田。为了母亲、父亲和心爱的小狗,我采了三朵花。蓝色青蛙嘲笑被水晶花的荆棘刺伤手的我。

则是这样的内容……虽然表达方式有出入,但内容其实差不多。很难想像是两名不同人物同时作了水晶花和嘲笑蛙的梦。而且,「Dream In Darkness」还很谨慎地晚了一天发文。顺带一提,史蒂芬是「莉莉」小姐已经死去的爱犬。光是这样的文章内容,印出来的就有几十张。据说原本应该更多才对,只是没有全数打印出来。「深沉黑夜下的梦境」逐渐有一些偏耽美或血腥风格的文章,把两篇内容大同小异的文章并排在一起,让人看了有点不舒服。

又看了几篇诸如「伦戈米尼亚德动物园」、「蛋糕美容整型」、「蛞蝓王国」、「猎萤」、「妖刀与毛豆麻糬」等非同寻常、奇特梦境的文章遭到抄袭的打印输出纸本后。

「这是镜像网站呢。」

奥米加以并没有特别惊讶的语气开口。

「镜像?」

「跟原本的网站一模一样的拷贝网站。虽然严格说起来还是不同就是了。一般而言,镜像网站是为了赚取浏览人次,特地做出跟企业等官方网站一模一样的假网站。像社群网络游戏等官方的情况,有时只是稍微更新一下游戏活动的情报,也会瞬间涌入大量浏览人次,甚至多到让服务器瘫痪变得看不到网站。这种时候若是有镜像网站存在,就算官方网站打不开,也可以浏览到相同的情报。通过分散浏览人次的方式来缓解问题,这样的做法并非只有坏处,在过去漫画家或名人也会自己弄一个镜像网站。近年来,服务器都会自动创建镜像数据,所以这不是触法的行为。会牵扯到著作权的,是粉丝自行创设的那种镜像网站。为了规避法律问题,通常会使用『某某游戏集中讨论区』这种看起来很随意的网站名称,明示网站内容多数引用自官方网站,然后再加上原创的攻略情报和意见。包括网站整体的设计在内,这类镜像网站并不会彻底抄袭官方网站的内容。这个『Dream In Darkness』也是通过窜改原文的方式,来试图规避著作权的问题。这种钻漏洞的行为相当恶劣。」

说到这里,奥米加从胸前的口袋取出一个银色盒子。

「不好意思,能让我抽根电子烟吗?」

不同于之前的笔型电子烟,奥米加今天掏出来的,是一个有着玻璃管和银质吸嘴的银色小盒状机器。比起电子烟,看起来更像是方形的随身酒壶。

「基于药事法的规定,液体式烟油里不能含有尼古丁或焦油成分,所以不用担心吸入二手烟的问题。但多少算是失礼的行为……」

「没关系,请自便。」

这个像酒壶的电子烟,果然也是通过以拇指按下按钮的方式吸食,看起来像是直接把一个有点大的打火机

捧起来吸。虽然会散发出比纸烟卷更多的白色蒸气,但因为不是烟,所以不会雾茫茫的。真不可思议。

「需要思考的时候,我就会抽这个呢。算是我的个人规则。」

我记得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抽烟斗。身为现代人的奥米加则是抽电子烟。噘起嘴吸食的时候,会冒出浓浓的白色蒸气;张开嘴之后,蒸气会慢慢扩散开来,最后在空调的些许微风中消散。

「成分中没有尼古丁的话,是要吸食什么呢?」

「把甘油、丙二醇和食用香料混合而成的烟油加热后产生的蒸气。甘油是化妆水和牙膏也会使用的成分,对人体无害。这个是招牌的麝香葡萄口味。」

「比想像中更可爱呢。」

「之前也让大家担心过。因为不含尼古丁所以睡前也能抽,很方便呢。」

「那个……请问,这件事要怎么处理才好呢?」

「是,我正在思考。」

在「莉莉」小姐的催促下,奥米加约莫吐出了三次蒸气后——

「尽管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行为相当恶劣,但想用触犯著作权法的理由来逮捕或控告对方是行不通的。」

奥米加这么断言。

「就算是幼稚园孩童的画作,同样拥有著作权。不过不同于画作,文本的取缔相当困难。就算是系井重里那种等级的文案写手产出的GG标语,也有无法受到著作权保障的可能性。日本歌曲的歌词都会一一登录在JASRAC,由该协会统一管理,尽管如此文本的抄袭仍是很难判断的问题。要是有川端康成以外的人写下『穿过县境长长的隧道后,便是雪国了』这种句子,也不会马上被判违法。而且这个网志与其说是抄袭,更像是转换语句。此外我在网络上实际浏览了双方的网站后,发现你的网志每天的浏览人次大约在一千人,冒牌网站则是五十人。因为不会造成商业上实际损害的程度,就算找律师商量,他们恐怕也只会跟你说『要采取法律行动的话势必得花钱,所以不去在意它是最好的做法』这样吧。」

「怎么可以呢!我觉得超级不舒服的耶!」

「莉莉」小姐惨叫出声。

「我只是把网志当成记录自己梦境的地方而已。起先我也不知道有人抄袭自己的文章,是朋友发现了这个『Dream In Darkness』之后告诉我的。每当我写了新的梦境日记,这个网站就会在隔天下午两点上传相同的内容。我真的觉得很不舒服,所以还写了电子邮件给网站管理人『旭怪真』,但对方完全不理不睬,还把我的Twitter帐号加入黑名单。」

「哦哦~我个人觉得,告诉你抄袭网站存在的那位朋友,大概是会基于善意做出多余事情的类型,你还是思考一下要不要继续跟对方来往比较好喔。」

奥米加边吐出蒸气,边若无其事地这么表示,但「莉莉」小姐仍是一脸凝重的表情。

「我也曾试着向网站服务平台检举,但客服人员表示,对方只是稍微改写我的文章内容,『看不出问题存在』……可是我真的觉得很恶心。大家都说是一开始写梦境日记的我的错,我最近甚至变得害怕作梦,因此无法入睡。」

她的双眼下方确实浮现明显的黑眼圈,皮肤跟气色看起来也不太好。

「我明白。把个人创作上传到网络后,要是发生什么纠纷,有九成的人会说『是把作品上传到网络的人有错』。」

「我有点在意一件事。写梦境日记这种行为,似乎对健康并不好?」

「老师,你那是起源不明、以讹传讹的迷信啦。是说,其实自己尝试过就能明白了。将梦境记录下来,并不会让脑袋变得奇怪。诸如『面对镜子自问「你是谁?」脑袋就会慢慢陷入混乱』这种传说,虽然听起来绘声绘影,但完全不存在相关的临床数据。人类其实做过很多极其残忍的实验,如果真的会造成负面影响,一定会有研究数据的。」

……我的疑虑被他一口咬定是迷信了。

「所谓的梦境,是大脑在睡眠期间,将过往的数据重新排列整理时,这样的处理过程模糊地残留在记忆中而造成的现象。所以若不是相当令人震撼的梦境,大概都不会留下印象。硬是逼自己回想起梦境,然后把它写下来,其实是一种不太好的行为。有些人会推荐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记忆训练,但这种做法基本上只会让人疲劳。原本是置之不理就会遗忘的东西,却反复去回想它,这么做不是好事。思索『这个梦境会不会有什么含意呢』,然后硬是想解读出一个意思,也是不好的行为。梦是一种没有道理可循、没有伏笔、也没有结局的东西。人类这种生物无法接受没有结局的故事,因此为了让这些梦境有个结局,才会出现『解梦』这门学问,但这十之八九都是在胡扯。再加上,这次又出现擅自抄袭这些梦境的人,想必更让你不舒服吧。光是因此而累积压力,就说记录梦境的行为对健康有害,我认为是有些牵强了。不过,最后那点应该就是最主要的原因了吧。」

「真要说的话,我又不是什么名人,何必来抄袭我的梦境呢?实在不懂对方的用意。如果我是艺人、漫画家或是轻小说作家的话,倒还另当别论。但我只是一个宅宅的派遣员工啊。只是有时会写一些二创小说而已。」

「就是说啊。真的让人很不舒服。」

我在一旁重重点头附和。

「感觉很像心理恐怖片呢。抄袭『莉莉』小姐的梦境日记,冒充她介入她的人际关系,对方最终的目的,难道是想取代『莉莉』小姐?」

「老师,你恐怖漫画看太多了啦。」

我又被狠狠吐槽了。现在的奥米加,看上去像个被蒸气笼罩的白雾魔人。我连他的脸都看不太清楚。

「这不是那种令人费解的可怕疯子做出来的事情。」

「你为什么能这样断言啊?」

「像这种明明自己不会得利,却还硬要抄袭他人作品的怪人,我每年都会见识到几个啊。这样的行为很难从客观角度去理解,所以每每都会引发轩然大波。不过在看得多、习以为常之后,我慢慢能理解这些人的动机了。」

「是什么?」

「如果听完对方的动机,能让『莉莉』小姐茅塞顿开,我就说出来。」

「我想知道。」

「这样呀——我想,对方或许只是想在公开的网络平台上保存私人纪录,个性比较粗枝大叶的人而已。明明是只要不张扬,就没人会发现的事情,他却倾向让这件事受到众人瞩目。就只是这样罢了,没有什么太深远的意义。」

……那个电子烟里头,装的真的是甘油和食用香料吗?

「他喜欢你的梦境日记,所以只是想将内容拷贝保存下来。毕竟,网络上净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消失的信息,会想加以留存也是很自然的想法。」

「那……那么,他为什么要改写呢?」

「我觉得,他或许是对自己的写作能力颇有自信,认为自己可以把『莉莉』小姐的文章改写得更优美。虽然这种想法失礼至极,但比起村上春树本人的作品,高傲地认为自己改写的村上春树致敬版的作品更有趣的人,其实为数还不少呢。只是因为国文的成绩还不错,或是读书心得曾经在比赛中获奖,就马上开始尝试改写别人的文章。因此感到不快的人,就开始以大喜利这种搞笑方式嘲讽他们,这就是网络世界。毕竟连改写村上春树的作品都没问题了,无论是谁撰写的文章,那些家伙都会毫不手软地改写。就结果来看,这样的做法确实是在钻著作权法的漏洞。不过对方并非瞧不起『莉莉』小姐,只是看每个人的作品都不顺眼。一开始就没有人教过这些人所谓的礼节。尽管收到了『莉莉』小姐提出抗议的电子邮件,但我想这个人恐怕连自己遭到斥责一事都没发现,也不知道被斥责后该怎么做才好。因为他朋友太少了。」

每当奥米加换气时,便会传来按下电子烟按钮的喀嚓喀嚓声。

「像这样,因为一些阴错阳差,让缺乏常识的人意外曝光的情况,便是网络地狱的一种。名为『旭怪真』的这个人,这种事情若是只做个一两次,还可以让人笑着原谅。他却是已经做过头,没有能超越这以上的麻烦制造者。看到你的抗议后,他或许变得进退两难了吧。就结果来看,『旭怪真』确实因为太喜欢『莉莉』小姐,然后做出了令人不舒服的负面行为,不过我想他还不至于是个难以理解的疯子,所以应该不需要太过害怕。哎呀,从史蒂芬·金的时代开始,就已经有这种让人头痛的粉丝了。」

「史蒂芬·金现在还很活跃啊。」

在进入正题后,就一直维持着沉默的小樱轻声开口。

「远在我们出生的很久很久之前,史蒂芬·金就很活跃,但现在依然很活跃,好可怕呢!但这个人不是史蒂芬·金笔下的反社会人格犯人,所以虽然令人相当困扰,倒不至于太可怕。」

「…

…看到朋友把这间事务所的名片递给我时,真的吓了一大跳呢。感觉好像在梦中看到的大巴比伦。」

我记得那是她打印出来的数据的第三页——降下比鸽血更加鲜红的火星的一头火龙。

「哦~真身是撒旦的红龙,再加上巴比伦大淫妇。被别人这么说我并不会感到不快呢。因为我很厨二啊。『女神转生』系列的游戏,我每代都必定会用困难模式破关三次以上。」

「拜托你帮帮我吧。一定是那个梦将我引导到这里来。无法控告对方抄袭的话,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处理呢?」

「有的。在警察或律师的管辖范围之外,也不被网站服务平台当一回事的问题——这就是『沙罗曼达』的工作。」

看到「莉莉」小姐双手紧紧握拳的模样,奥米加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

「这种无法通过法律制裁的抄袭犯,我们就同样以不会受到法律规范的方式,让他彻底明白自己会有什么下场吧。教授这些愚昧无知的诸位山羊头网络世界的道德伦常,也是我们的工作。嗯,就让他好好见识一下吧。愿意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惜余力,使用的手段也很阴险,正是仰赖补助金过日子、每天闲到发慌的我的卖点。因此,我十分擅长用很顽劣的方式,把对方逼迫到墙角不得动弹。撒旦、路西法、大淫妇?正合我意。我们是『沙罗曼达』,亦即火中之龙。在距离众神国度极其遥远的网络地狱里,无论是点火或是灭火,都难不倒我们。」

尽管像这样夸下海口,但在支付了两万圆保证金的「莉莉」小姐离开后,奥米加完全没看手机或平板电脑一眼,只是在会客室的桌子旁抽着电子烟。他现在抽的不是刚才那种方型的电子烟,而是不停窜出袅袅蒸气,看起来宛如一根烟囱的胖胖笔型电子烟。方型的感觉像烟斗,笔型的则是像日式烟管。

「完全是浓烟模式嘛,你有好好吸气吗?要是因为缺氧昏倒,人家也不会救你喔?老师,人家来告诉你一个好情报吧。」

小樱带着一脸像是恶作剧孩子的表情伸手戳戳我。

「大叔会开始抽烟,就是心情不好的证据。这是他爆怒搞笑用的小道具。」

「小樱,别说多余的话。」

「爆怒搞笑?」

「因为刚才那个女的感觉很惹人厌啊。实在太夸张了,人家都不知道该怎么下评语~」

「咦……她哪里惹人厌了?」

面对很普通地同情「莉莉」小姐的我,小樱露出了坏心眼的笑容。

「是说,这真的是抄袭吗?是抄袭的人不对?人家实在搞不懂呢。」

「这很明显临摹了『莉莉』小姐的文章啊。」

「临摹有什么不对吗?」

……我一瞬间涌现「数字原住民(Digital Native)的发言总是语出惊人呢」的感想。不过,小樱想表达的意思似乎并非如此。

「拿绘画来说,一般情况下,一开始都会以素描或是描图来练习不是吗?如果模仿他人的画作,然后说那是自己的作品,被模仿的人确实会觉得不开心啦。但要做这种事情的话,应该都会自己偷偷来才对啊。」

「过去,曾经有一名漫画家原原本本地画出可乐罐,结果被人指摘说他用可乐产品型录上的照片描图,然后引起不小的骚动。明明可乐罐这种东西,不管谁来画都大同小异啊。对一名漫画家来说,连罐装可乐都画得偏离现实,才是最要命的。」

奥米加吞吐着电子烟的蒸气,继续滔滔不绝地往下说。

「有句俗谚是『把一分钱硬币画得再传神也没用』。无论下多少苦心,能够传达给他人的表现技法依然有限。不过就算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代表能祭出奇特作品的人就是赢家。只要无法将作品的意境传达出去就没有意义。毕卡索其实素描技巧非常高超,画作也是基于现实描绘的喔。而且得连作家之间的师徒关系造成的影响也要考据才行。网民老爱将抄袭一词挂在嘴边,但其实抄袭本身也是极为困难的事情呢,可不是毒菇的蒂不会出现纵向裂纹那么单纯的事情。再说,网络上流传的分辨毒菇方法,其实大多都是错误的。」

「抄袭画风、靠肉眼描图、用绘图软件的滴管功能抄袭用色之类的。看到有人这么说,就很想问问他们脑袋有什么事耶!」

「这个嘛,会在弹珠照片附上和果子新产品的说明文,让人涌现『就算老天爷愿意原谅,我也不会原谅你!』念头,如此无药可救的抄袭者确实存在于世界上。但我觉得『旭怪真』并没有给人这种感觉。」

「可是,这不是画作,而是文章啊。」

「过去曾有人说过,想练习写小说的话,就先把志贺直哉的文章抄写一遍。但现在的人,手边也不会有志贺直哉的作品,所以会就近选择其他能拿来用的东西吧。」

他似乎也有预料到我会这么反驳。

「练习用的临摹作品,一般都不会对其他人公开。但这个叫做『旭怪真』的人却不小心公开了。因此,被他抄袭的原作者提出抗议,然后又错过赔罪的机会——不过,假设在这个画面另一头的……」

奥米加以手指轻触自己的手机画面。屏幕上是一片漆黑的休眠状态。

「是一名小学生,那又该怎么办呢?」

黑色画面映出的——是我的脸。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