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记事册(2/2)
郗明远听出来了郗月漓的意思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对上那双在烛火里清冽如墨玉的眼睛,那话又咽了回去。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这个女儿今天站在他面前,从头到尾没有求过他一句,她只是把帐册摊开,把证据摆在桌上,把利害关系一条一条地捋清楚给他看。
「罢了。」郗明远别开眼,「宸王的事……我不问了,但你记住,他是天家的人,沾上了就甩不掉,你要是不想沾,就别让人家再有第二次替你解绳子的机会。」
这话说得含混,有几分像警告,又有几分像……提醒?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他伸手把帐册拿过来,揣进了袖中:「帐册我留着,张嬷嬷的事我明天办。」
郗月漓坐在桌对面没动:「庄子上呢?」
郗明远看着她,目光里有复杂的东西翻涌,最后他别开眼:「不去了,你好好待在锦弦院,谁再提送你去庄子,让他来找我。」
他转身往外走,郗月漓的声音追了上来,「父亲,方氏明日一定会来问帐册的事。父亲想好怎么说了吗?」
郗明远没回头,手指在袖中攥紧,「我自己会处理。」
郗月漓在父亲走后,站到窗前远眺,方氏今天吃了瘪,明天一定会来探虚实。
她忽然转过身去,到桌前坐下,斟酌了许久才落笔。
「明日方氏若来,必会试探父亲对帐册的态度,她不关心亏空,她只关心沈砚之翻帐册这件事有没有败露。告诉青黛:盯着张嬷嬷今夜去哪、见谁、烧了什么东西。」
「九月十七,晴。沈砚之来退婚,说宁娶娼妇不娶疯子。我从石桌底下捡到一方帕子,绣着『芙』字。后来才知道,那帕子是他袖中落出来的。我当众拿帕子质问,祖母准了退婚。」
写完这一页她往后翻了一页,继续写:
「九月十八,阴。方氏送了百合羹来,里面加了黄连。帐册上发现三处亏空,七月二百两、八月六十两、九月一百二十两。经手人都是张嬷嬷。」
「我去前厅跟父亲谈过了,他答应不再提送庄子的事。」
她又停了一下,笔尖在纸面上悬着,墨滴将落未落,她想写「我觉得有人在帮我」,可这几个字落在纸上太傻了,傻得像疯子的呓语。
于是她换了种写法:「我今日翻开帐册时,手指自己摸到了纸页边缘的覆纸。那层纸贴得很隐蔽,我从前从未发现过。」
「可今日我翻开的时候,好像有人提前把我的指尖引到了那个位置。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翻覆纸的,但我的手指记得。」
她写到这里忽然明白了什么。
那个她记不住的「自己」,在替她做另一件事。
「她」在留线索,在把她记不住的东西一点一点楔进她的骨头里,让她就算忘了脑子里的东西,身体还能往前走。
郗月漓的笔尖在纸面上停了一会儿,然后她翻到册子最后一页,写下了一行大字:
「如果明天的我不记得今天写了什么,那就请你,翻到这一页,从头看一遍。」